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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医院2021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生考核聘用公告
发布者:qhzyy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3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及《青海省2021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为缓解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压力,合理补充医院急需的专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岗位及考官需求情况

(一)考核岗位及报名人数

此次考核聘用的岗位有5个。具体为:

外科学5个,符合报名条件的有2人;

针灸推拿学(推拿方向)1个,符合条件2人;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个,符合条件1人;

中药学2个,符合条件11人;

    药学1个,符合条件5人;

临床检验诊断学2个, 符合条件 2人;

    (二)考核测评考官需求

面试考核测评考官7人组成。

二、考核测评

(一)考核程序

本次招聘考核聘用需经省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卫生健康委审定同意后,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院的门户网站提前7天发布考核聘用信息。

(二)资格审查

已在校园引才现场或通过线上报名的人员2021621-25日,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个人简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资格审查。(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1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核聘用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核聘用根据医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科学确定,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采取专业技能测式、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交流答辩占40%。考核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本着“考用一致、科学灵活”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测试

面试交流答辩: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专业分析能力、专业知识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

专业技能测试严格按照答题要素采分点评分。面试交流答辩按面试要素逐项评分,测评表最后由考官本人签名生效,分数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分数栏内签名方可有效。

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考核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021年7月7日全天,专业技能测试

      2021年7月8日全天,面试交流答辩 

考核地点:青海省中医院住院部北楼二楼(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38号)

(五)考核命题

考核命题坚持政治性、科学性、保密性原则。命题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与岗位职责相一致、与专业特点相关适度的原则。命题由组织单位抽调相关领域的专家,在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下,全封闭命制,并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

  (六)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结束后,按原考核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布考核测评成绩

三、考核程序:

1、面试考生持身份证、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于7月8日上午7:50准时到达考点,经工作人员逐一验证后进入候考室,并收缴管理考生手机等所有通讯设备。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入场封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面试纪律。

3、面试完毕后,由监督人员宣读监督词,主考官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后续程序,严格执行《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2021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相关要求。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干预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出现相关违纪情况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初次体检确定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由我单位组织到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考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处分期限和有效记录期限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省中医院和省卫生健康委的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省卫生健康委及本院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最终处理情况报省人社厅备案。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批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批复前,将严格对照公告要求对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条件进行审查备案,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的,不予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省纪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组本单位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71-8258133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971-8244015

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971-8298504。

六、工作要求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制定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招聘活动场所的防疫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1、考生在考核、考试期间应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

2、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14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资格,终止考;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青海省中医院2020年校园引才人才需求信息表.xls


 

青海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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